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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點向沙處長請教:一、我希望於四十八年度預算開始時,對軍公教人員能有調待遇的實現;二、今後軍公教人員〈工人〉待遇,應採逐年隨物價指數比例調整編列預算,以免以後再調整之麻煩;三、政府在今後計劃調整時,對於財務有辦法單位與財務沒辦法的單位,能否做到同工同酬?四、政府於計劃調整待遇時,除現行統一俸薪辦法外,是否有其他更好的辦法可以採取?五、以現時物價而論應當給予怎樣的待遇,有無調查統計的資料,可以說明;六、如果今後調整仍須沿用統一俸薪辦法,其計算標準應當如何提高?七、請問陳廳長、沙處長對於陳兼院長的指示看法如何?補充質詢:希望省政府提出決心,促成提早改善。
| Identifier: |
| 002-03-04OA-13-6-3-01-00452 |
| Type: |
| 類型:公報 描述層次:案 |
| Creator: |
| 臺灣省臨時省議會 |
| Coverage: |
| 1998-12-21 |
| Description: |
| 版本:原件 來源:承襲 保存狀況:良好 |
| Format: |
| 實體描述—數量:0299 |
| Date: |
| 1998-12-21 |
| Rights: |
| 典藏單位:臺灣省諮議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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