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4828
撰文 / 中央研究院數位典藏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二十週年所慶

學運專題展覽主標題徵選活動辦法

一、活動宗旨:

  為配合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成立二十週年慶所舉辦之學運專題展覽,本活動希冀藉由對外公開徵選「主標題」的方式,誠摯邀請各路好手參與發想,創作蘊含寓意之主標題,為展覽起畫龍點睛之效。

學運專題展覽副標題定為「台灣戰後學運回顧特展」,以「學生」作為展示敘事主體,政治變遷與社會議題為脈絡,試圖呈現「學生運動」在台灣社會發展的進程中所掀起的漣漪與影響。

 

二、主辦單位與聯絡方式

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

聯絡人:助理 陳威廷先生 電話02-2652-5094

Email: twbccwt2014@gmail.com

 

三、徵稿對象

  凡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者均可參賽,不限年齡、性別及縣市;限以個人名義報名,恕未提供團體報名。

 

四、活動日期

  主題投稿:即日起至10411824:00

  網路票選:104121日至2124:00

    委員會評選:10423

        得獎公布:10425

 

五、活動方式

    投稿內容:(1)投稿人姓名、聯絡電話(手機)、Email

                                (2)投稿標題:中文2至8字。

                                (3)設計理念與涵義說明:至少50字,至多200字為限。

 

投稿報名:請mailtwbccwt2014@gmail.com11529台北市南港區研究路二段128.人文館南棟819b..先生收

 

網路票選:(尚未進行,暫不開放)

  

六、評選辦法

(一)初次篩選

就「投稿內容」之標準,由主辦單位進行第一階段篩選。

(二)網路票選

104121日至212400止進行網路投票,就所有投稿稿件進行投票,票數前五名者,依序最高票得5積分,票數次高者得4積分,票數第三高者得3積分,依此類推;若存在2件同票數,則序位順延(如:同時兩件獲最高票積分,則不發給次高票積分),得票數第6名至第15名,可獲得「投稿參加獎」,共10名。

(三)籌備委員評選

由展覽籌備委員會就網路票選前5名作品依評審標準進行評選排名,第一序位作品得5積分,第二序位作品得4積分,第三序位作品得3積分,依此類推。(評審標準:創意佔 50%,詞句意涵佔 50%

(四)評選結果

1.網路票選結果積分與各籌備委員評選積分加總,選出特優1名,優等2名,佳作2名。

2.主辦單位將採用特優之作品作為此次展覽之主標題。

 

七、評選結果公告

       各階段評選結果將公布於「中央研究院社會學研究所」官網、「IOS20:中研院社會所二十週年慶系列活動」Facebook粉絲專業,另以e-Mail通知得獎人;未獲獎者恕不通知。

 

八、獎項

()特優:1名,圖書禮卷2000+獎品1份(農用背包+台灣好食紙膠帶)

+獎狀乙紙。

()優等:2名,圖書禮卷1000+獎品1份(農用背包+小農復耕明信片

+獎狀乙紙。

()佳作:2名,圖書禮卷500+獎品1份(農用背包+黑潮手繪鯨豚筆記本)

+獎狀乙紙。

()投稿參加獎:10名,贈送獎品(台灣好食紙膠帶)。

()網路票選參加獎:就參與投票之民眾中由電腦隨機抽出30名,贈送獎品(黑潮手繪鯨豚筆記本)。

 

農用背包

台灣好食紙膠帶

歴坵(魯拉克斯)小農復耕明信片

黑潮 手繪鯨豚筆記本

1.      以上贈品照片參考轉自「上下游News&Market」(新聞市集)

http://www.newsmarket.com.tw/shop/?product_tag=social-movement

2.      贈品圖樣僅供參考,以主辦單位實際寄送為主,除非損壞,恕不提供更換。

 

九、投稿須知:

(一)   須以個人名義參選,每人限參選一件作品。

(二)   投稿作品必須未曾於平面媒體、網路或各項平台發表或出版,且不得以同一稿件同時參加其他比賽。

(三)   參選作品應具原創性,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或侵害他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者自負法律責任,若主辦單位權益因此受有損害,參選者應對主辦單位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   參選者應與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規定訂立著作財產權讓與契約,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及各項權利均歸屬主辦單位,且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保有得獎作品修改權,作者不得異議。

(五)   參選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如因此致主辦單位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主辦單位不負責任,且如有致損害主辦單位或他人權益者,參選者應負相關法律責任。

 

(六)   其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補充之。


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