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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美族的父系世系群與雙系行為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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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關於蘭嶼的雅美族(Yami of Botel Tobago)的民族學調查研究工作,日本學者們開始得很早,並且要算最有成績的部分。從鳥居龍藏(R. Torii)的紅頭嶼土俗調查報告書(1902),到鹿野(T. Kano)、瀨川(K. Segawa)的"An Illustrated Ethno-graphy of Formosan Aborigines, Vol. I, the Yami"(1945),對於雅美族物質文化有過詳細的說明;淺井惠倫(E. Asai)的"A Study of the Yami Language, an Indonesian Language Spoken by the People on Botel Tobago Island"(1936),為臺灣土著各族語言研究中最佳的報告;鹿野忠雄氏前後在蘭嶼調查將近十年,先後發表的關於雅美族的論文十幾篇,但他的興趣總是偏重在物質文化與生產祭儀方面。對於該族的社會組織的研究只有奧田(Okuda)、野村(Nomura)、岡田(Okada)三人的"紅頭嶼族社會組織"(1939),以及馬淵東一(T. Mabuchi)氏在鹿野、瀨川的上述紅頭嶼雅美族圖譜民族志的前言中的綜合敘述以外,很少文章發表。這一部分的研究成績與臺灣本島各族的同一方面的工作比較起來反而是成績較少的部分,這大概是由於這部分調查工作所花的時間較少的緣故。民國四十六年(1957)夏季,中央研究院民族學研究所接受美國亞洲基金會的貲助,舉行了為期三個半月的蘭嶼雅美族民族學調查,作者與劉斌雄氏參與其事,致力於社會組織調查,劉氏繼續住留該島整三個半月期間曾集中精力完成了全島六個村落的基本調查工作,即戶口調查、系譜調查與聚落住宅調查,從這三項調查資料中發見了若干基本社會構造的特質,組織法則與前人所曾道及者頗有出入。作者住留該島一個半月曾應用了劉氏的資料對雅美族的親族組織,財產制度與行為組織作了一些進一步的社會關係調查,七月中旬因為颱風季節已臨,若幹部分未及詳盡即束裝歸來。但對雅美族社會的基本組織形態與原則已獲較清楚的認識,發見雅美族社會既不是單純的所謂漁團社會,也不是雙系社會(bilateral society),而是以父系世系群(agnatic lineage)與雙系行為組織(bilateral corporate gropu)的雙軌法則所構成的一種頗為複雜的組織現象,不僅在臺灣土著各族中即在整個印度尼西亞民族間也是一個少見的社會組織形態。各項調查資料將全部整理出來寫成一本"雅美族的社會組織"(Social Structure of The Yami of Botel Tobago)發表,茲先將其親族組織與行為團體的組織法則寫成這篇論文,藉與民族學界同工們,交換意見,因全部調查資料之整理,分析尚須稍待時日也。謹借此文發表機會至誠對亞洲基金會表示謝忱,因我們這次民族學調查受該會贊助始獲實現,並向蘭嶼鄉鄉公所警察人員及雅美族諸父老表示深深的懷念,他們在調查期間所給與我們的協助與合作是應永誌不忘的。 (本文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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