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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 羅世宏

本文轉載自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Taiwan (2007/05/04)

本文簡介本人參與的一項結合數位典藏公民新聞與創用CC的研究計畫:「公民團體參與建構數位公共資產:建置台灣公民行動網暨影音紀錄資料庫」。本計畫是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第二分項:推動數位典藏人文社會經濟產業發展分項計畫的一項子計畫。

國家型數位典藏計畫所揭櫫的宗旨,除了以豐厚本土數位典藏作為縮減數位落差的重要手段之外,也著力於推動數位典藏公共資產的近用與使用,兩種手段分進合擊,目的皆在於改善數位落差與落實數位人權

隨著民主政治的深化與公民意識的提升,公民團體在台灣的發展日益蓬勃,而且逐漸已在台灣的公共社會生活當中扮演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角色。然而,被稱作第三部門的各類公民團體(非政府組織、非營利團體)在改善數位落差和落實數位人權可能扮演的積極的、能動的角色,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並未獲得充分重視。這可能是改善數位落差與落實數位人權的重大工程中的一大盲點,因為早期以政府「由上而下」所主導、執行的相關工作,並未完全架構出完整的政策視野,政策效益也往往未能充分落實在社區和組織的層次,或是效益隨著政策相關計畫執行結束而結束,好不容易達成的成果由於缺乏自發自主的第三部門的積極參與而難以為繼。

細究其實,第三部門具有相當大的潛力可以扮演政府與社區、民眾之間的橋樑,並且對改善數位落差和落實數位人權做出實際的貢獻。不過,這並非自動的過程,尚需先形成有利於公民團體運作的基礎。組成第三部門的各類公民團體除了「由下而上」介入形成政策的需求之外,若能透過數位公共資產的建置與分享,針對公部門及政策形成發揮影響力,並且在公共議題的參與上形成資源串連的機制,從而累積出更有公共政策參與能力的第三部門,那麼數位落差的改善和數位人權的落實,就越可能在積極能動的第三部門參與下得到展開。

然而,公民團體(及具有公共性的個人的)的各種公民行動(citizen action/engagement)長期以來並未受到主流媒體足夠的重視,也缺乏其他替代的數位平台得以流通保存這些紀錄和資料,使得他們費心費力付出並參與的公民行動,未能充分行使與落實平等近用媒體數位資源傳播權,也削弱了公民團體對台灣社會可能具有的積極貢獻。前揭各類公民行動之文字論述及影音資料,現在大多處於或因缺乏紀錄,或有紀錄但未經妥善典藏保存,或是缺乏適當平台而無法被流通共享的狀態,殊為可惜。包括眾多公民團體及自主個人在內所展現的各種公民行動(例如公民團體舉行的公開記者會,座談會,工作坊,學員講習及直接行動等社會運動),值得加以用公民新聞的方式紀錄,除了透過獲得公民團體首肯後對其公開展現的公民行動主動加以攝錄之外,也計畫蒐集公民團體及個人自行攝錄願意公開釋出作為數位公共資產內容的部分,以落實公民團體及個人的數位人權,特別是平等近用媒體傳播權

簡單的說,整個計畫是有關台灣公民行動的「活典藏」(living archives),典藏資料包括文字、照片、影像及有聲紀錄,同時具有前瞻的現實意義(prospective)與回顧的歷史意義(retrospective),可以典藏過去,更可以典藏紀錄現在和未來的動態資料。整個資料庫的核心理念是希望建置一個線上的數位公共資產,目的在落實公民團體的近用媒體傳播權,提供一個公民行動網的入口網站及影音紀錄資料庫,這個平台將使一般公民團體和個人得以參與典藏內容的生產與更新,而使整個網站變成一個參與式媒體/典藏/檔案/資料庫(participatory media/archives),其理論意義與實際貢獻在於豐富並擴展了「數位典藏」的定義,無論就被典藏的「資料」,或是有權有能參與典藏工作的「人的主體」而言,既寓培力(empowerment)、主動(active)、民主(democratic)、動態(dynamic)之意,也有現實感,更有縮短數位落差,分享數位公共資產的積極意義。

一如其名,本研究計畫希望結合公共廣電集團新媒體部共同發展一個結合公民行動影音記錄典藏與公民新聞發展的平台(PeoPo),讓這些文字及影音紀錄成為數位公共資產的一部份,使得公民團體、社區組織及自覺有行動力參與公共生活的個別公民之間,得以自由發表並近用這些數位公共資產,進而相互學習與瞭解,並且發揮提升社會正義、公共利益與關懷弱勢的作用。此計畫的第一部份是文字資料。希望促使公民團體、社區組織投入自主典藏。主要典藏資料是公民團體的運動訴求、文宣資料、論述、意見交流,並且善用Web 2.0 的概念,強調「使用者產製內容」(user-generated content),希望能夠植入利用search、rss、tag、rating、voting及comments等功能元素,由使用者參與公民行動(及社運)資料的生產與典藏,讓典藏之公民行動(及社運)資料能夠不斷進行動態的更新。

另一部份則以公開徵選的方式,尋求適合合作伙伴團隊,負責執行建置並維護「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並且以公民新聞與影音記錄的方式呈現。

此計畫的第一部份與第二部份之間,具有相當密切的關連性與互補性。就整個計畫而言,除了被數位化的資料包括文字、照片及影音紀錄等不同形式的資料而使典藏紀錄更加完整之外,也因為得以共用同一個網站入口、管理平台及使用者登入註冊資料,具備使用者親近性(user-friendly),從而增加整個典藏資料庫的實用價值。

根據上述,本計畫重要性如下:一、符合數位典藏國家型計畫二期計畫之推廣數位典藏成果方針,以及二分項下「人文與社會發展子計畫」所強調健全數位典藏公共資產的傳播管道及使用環境,協助改善數位落差之問題。二、引進潛力無窮的第三部門於建構數位公共資產,並建置促使其自動自發投入相關的自利利他工作的公民行動網與影音紀錄資料庫的數位典藏平台,為改善數位落差和落實數位人權,提供永續發展的基礎。三、從公民團體自身在介入公共議題與公共政策時的傳播需求出發,允許參與建構數位公共資產的公民團體有相當程度的權力去決定數位典藏內容,也就是將所謂「web 2.0」概念落實在數位典藏的計畫之中,這將是數位典藏的概念和執行上的一個創新嘗試。綜合而言,本計畫應有助於深化數位典藏之推廣與其內容,瞭解公民社會的數位公共資產需求,結合第三部門的力量,投入於改善數位落差和落實數位人權的永續工程,讓眾志與眾智的想像和努力開花結果。

參考網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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